当前位置:

首页

 > 

地震常识
如何进行建筑物抗震加固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07日 09:04:26 来源:吉林省地震局
打印 | 关闭 |
字体:[ ]
|
分享

抗震加固是对未进行抗震设防或已进行抗震设防但达不到设防标准的建筑物,进行结构补强和提高其抗震能力的措施。抗震加固应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抗震加固应按鉴定分析、加固设计、设计审批、组织施工、质量监督和工程验收等程序进行。加固措施包括增强强度、提高延性、加强整体性和改变传力等,主要方法有:

(1)对墙体的加固:拆砖补缝,钢筋拉固,附墙加固等。

(2)对房盖、房顶的加固:采用水泥沙浆重新填实、配筋加粗等方法。

(3)对房屋突出部分的加固:如对烟囱、女儿墙、出屋顶的水箱间、楼梯间等或拆除或改建,或采取适当措施设置竖向拉条进行加固。

责任编辑:陈卓

版权所有:吉林省地震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5788号        联系电话:0431-84538765

吉ICP备05001602号      吉公网安备22010202000799号

网站标识码:bm53070001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