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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2-09-30 09:04:00浏览次数:

  日前,长春市纪委监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长春市原园林绿化局党委书记、局长周亚昆公车私用、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4年至2015年,周亚昆多次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去商场购物、走亲访友等;2014年至2016年,多次接受某下属工作人员的宴请,并为其办理请托事项。周亚昆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周亚昆被开除党籍、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巡视员贾东来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13年至2015年春节期间,贾东来3次收受市人防办某下属单位负责人赠送的礼金,共计3万元;2016年初,借用某私营企业主1辆高档轿车使用,最后占为己有。贾东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贾东来被开除党籍,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李鑫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6年12月,李鑫收受某私营企业主赠送的高档白酒2箱;2019年10月,收受某私营企业主赠送的某品牌高档手机1部;多次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李鑫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李鑫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长春市公安局九台区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戚长明违规收受礼金、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14年11月,戚长明借操办母亲丧事之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30余万元;2016年至2018年,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3辆高档轿车供自己和家人使用。戚长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月,戚长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贾振平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12年至2020年,贾振平收受多名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所送礼金1万余元;2020年11月,违规借用某私营企业主高档轿车供自己使用,直至案发前。贾振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7月,贾振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通报指出,上述5起案例,有的利用年节假日、婚丧嫁娶之机,借人情往来之名收受礼品礼金;有的特权思想严重、以车谋私,大搞“车轮上的腐败”;有的放松警惕、沦入“饭局陷阱”,在酒桌背后利益交换。这些都是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最终受到党纪国法制裁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其问题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是不收手不收敛的典型。这些问题的发生,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失,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砥砺品质,慎始慎初、慎独慎微、慎交慎处、慎权慎欲,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作风建设这条主线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准确把握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规律特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做到既严格自律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推动作风建设形成层层传导、深入人心、广泛参与的生动局面。 

  通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和市委具体要求,统筹做好纠“四风”树新风工作。要紧盯当前市委确定的5项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紧盯“四风”隐形变异动向,加密检查频次、加大监督力度,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享乐奢靡问题,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的严肃查处、通报曝光,不断释放从严纠治的强烈信号。要坚持纠树并举、破立并进,深化监督促治、以案促改,督促各级各部门完善制度措施、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查处、整改、治理贯通融合,不断涵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