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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震局台站土地及部分建筑物租赁项目(三次)信息公告(合隆地震台)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30日 11:09:00 来源:吉林省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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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局决定将所管辖土地及部分建筑物以竞标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有意愿有实力的商家前来竞标,请认真阅读招租文件,精心做好准备工作。我们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比选。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房屋基本情况:

(一)概况:合隆地震台,院内土地23319平米,地面平整,交通便利,水电(动力电)完备。

(二)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合隆镇孙菜园子村。

二、房屋租赁期限及允许经营范围

(一)此次租赁房屋的一个合同期最长为五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允许经营范围:办公、工、农业生产等行业。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良好的履约和诚信记录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备注: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不良记录或与我局有经济纠纷的也为不合格投标人)

(二)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

四、报名需提供资料

(一)企业法人需提供资料:

1.与经营范围相关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待核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待核对);如法定代表人委托经办人报名的,则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待核对)以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二)自然人需提供资料:

1.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待核查);

2.个人征信报告;

3.无犯罪记录的声明函。

五、承租保证金:5000元(伍仟元整)

(账号:07189901040007298;名称:吉林省地震局;开户行:吉林省地震局农行长春净月潭支行;请备注打款单位)。

(一)未中租的投标人的承租保证金在中租单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署合同协议后尽快无息退还。

(二)若投标人在收到中租通知书后借故拒签合同或拒交履约保证金的将没收承租保证金。

六、时间和地点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41030日至2024115上午 09:001100,下午 14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招租文件可现场领取或附件下载,现场领取地址为:长春市净月大街5788号吉林省地震局财资中心102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曹先生 15714313719

八:其他

凡涉及本次招租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吉林省地震局。

 

 

 

 

 

吉林省地震局台站闲置土地及

部分建筑物租赁

 

招租文件

 

 

 

 

 

 

 

                                         吉林省地震局财资中心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为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局决定将合隆地震台闲置土地及附属建筑以竞标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有意愿有实力的商家前来竞标,请认真阅读招租文件,精心做好准备工作。我们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比选。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林省地震局台站闲置土地及部分建筑物租赁项目

二、房屋基本情况:

1、合隆地震台,院内土地23319平米,地面平整,交通便利,水电(动力电)完备。

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合隆镇孙菜园子村。

三、房屋租赁期限及允许经营范围

1、此次租赁的合同期最长为五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允许经营范围:农业耕作、苗木栽植。

四、租赁的有关事项:

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2、合同期内乙方承担出租房屋、土地的一切费用(水电、采暖及看护费)。

3、合同签订后,甲方负责将已损毁的院内部分围墙及大门进行修复。合同期内乙方负责修缮房屋及附属建筑,必须完成台站自维道路(750米)的修复,院内的既有设施、围墙、道路、建筑和水电设备按照省地震局管理部门的要求使用和日常维护。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4、租赁期间乙方逾期一个月未缴纳租金(每逾期一天,则应按租赁费用总额的1%支付甲方滞纳金)或从事其他违法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复房屋后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房屋。甲方仅提供招租房产及附属品仅为现有房产实际存在资产,请乙方做好现场查勘,甲方不再提供乙方提出的改造需求。

5、租赁期间,乙方装修房屋时要降低对台站日常工作的影响,并负责清理装修所产生的垃圾。

6、租赁期间乙方因开展经营活动产生的所有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乙方承担事故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给甲方造成影响的需要对甲方进行经济赔偿。

7、如乙方对房屋有改造需求均由乙方自行设计并进行装修改造(包括消防改造、增容等),所有装修改造经费及设备设施配备均由乙方承担,装修期:半年(六个月)。为保证建筑物安全性,该房屋的装修改造方案(包括外立面设计)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后方可实施。

8、乙方在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设备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并确保安全,如有损坏,应负责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承租期内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9、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及土地,对由乙方所出资的房屋装修、装饰及添附设备按照以下办法处理:可移动的部分由乙方自行移除,不可移动的部分由甲方无偿获得,甲方不予经济补偿。(电梯、中央空调、消防相关设施及增容设备等视为不可移动物)

10、如遇政府拆迁或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不可抗力等因素无法出租,乙方应无条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退还承租房产,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良好的履约和诚信记录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备注: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不良记录或与我局有经济纠纷的也为不合格投标人)

2、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

3、报价有效期90天。

六、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交的资料

1、资质文件

1.1企业法人需提供资料:

a)与经营范围相关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待核对);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待核对);如法定代表人委托经办人报名的,则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待核对)以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c)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1.2自然人需提供资料:

a)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待核查);

b)个人征信报告;

c)无犯罪记录的声明函。

2、报价文件

3、投标诚信行为声明函

4、承诺文件

5、承租保证金证明文件

6、租赁期间运营方案

7、业绩等相关证明文件。

注:以上文件企业均需加盖公司章,自然人需签字确认,并按以上顺序装订(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标注“正本”、“副本”字样),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

七、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2、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应密封装袋,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密封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公章)。密封以投标文件不外露直视为限。

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承租保证金:5000元 (伍仟元整)

(账号:07189901040007298;名称:吉林省地震局;开户行:吉林省地震局农行长春净月潭支行;请备注打款单位)。

1、未中租的投标人的承租保证金在中租单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署合同协议后尽快无息退还。

2、若投标人在收到中租通知书后借故拒签合同或拒交履约保证金的将没收承租保证金。

九、招租办法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资质审核:招租比选小组对投标方资质、报价、质量与服务、响应标书能力、信誉、业绩等因素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为合格投标,不合格的按照废标处理。

3、合格的供应商合格报价最高的为预中租人。

4、严肃招标纪律,遵守招标程序,严格保密,比选后严禁以任何形式将比选意见和商家投标信息透露给其他人员。

5、不合格的承租人不得参与比选;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报价文件;拒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十、合同的签订

1、中租单位接到《中租通知书》后,由法人或法人代表(自然人)按《中租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并与采购人签订正式的合同协议书。逾期不签或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则取消该中租人的中租资格,不退还承租保证金,中租人按照预中租顺序递延。

2、中租人为个人承租者,在签订合同时除提供银行个人存款证明外还须提供第三方担保,第三方需达到投标人最低条件要求。

十一、时间安排:

领取招租文件起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1030日至2024115日上午 09:001100,下午2003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勘查时间:2024115日,上午9:00-11:00

承租保证金起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1030日至2024115日上午 09:001100,下午2003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1030日至2024115日上午 09:001100,下午2003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租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招租开标地点:吉林省地震局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招租文件获取: 招租文件可现场领取或附件下载,现场领取地址为:长春市净月大街5788号吉林省地震局财资中心102室。

招租投标文件报名资料送达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5788号吉林省地震局财资中心102室。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4538615 15714313719

十三:其他

凡涉及本次招租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吉林省地震局财资中心。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闲置土地及附属建筑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闲置土地及附属建筑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闲置土地及附属建筑位于                              ,建筑面积               ,附属房屋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自              起,至               止,

   年。

2、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业务。经营范围

为: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租合同期内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

  该房租合同期内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

  该房租合同期内第三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

  该房租合同期内第四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

  该房租合同期内第五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后一

周内付清,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提前一个月(即在上一年租金期的最后一个月)一次性付清。乙方逾期缴纳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1%支付甲方滞纳金。

3、乙方在签订此合同时履约保证金为壹万元(不计利息,与第一年租金同时交纳),承租到期后,乙方没有发生任何违约问题,甲方一次退还乙方该部分履约保证金。

4、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四条  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不干涉乙方合法正常的经营活动。

2、乙方责任

(1)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合法经营,并独立承担对外经济、民

事、刑事责任。

(2) 乙方在合同期内,由于意外事故引起的经济损失等一切问

题,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 乙方在合同期内,甲方有对乙方在遵纪守法、安全、卫生

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的权利。

    4)乙方不得拆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加层、违建以及改建。

第五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1、甲方承担的费用

除乙方承担的费用外,与本次出租相关的其他费用。

2、乙方承担的费用

合同期内乙方承担出租地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8)卫生费(9)上网费 (10)车位费(11)室内设施维修费(12)工商(13)税务(14)其他相关费用。)如甲方垫付了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乙方应向甲方返还相应费用。若不返还,甲方可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第六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合同期内乙方负责修缮房屋及附属建筑,必须完成台站自维道路(750米)的修复,院内的既有设施、围墙、道路、建筑和水电设备按照省地震局管理部门的要求使用和日常维护。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2、乙方不得更改租赁房屋的主体结构,如有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复后终止合同。

3、乙方因经营需要进行房屋的装修、修缮施工,造成安全事故,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4、上述租赁房屋均由乙方自行设计并进行装修改造(包括消防改造、增容等),所有装修改造经费及设备设施配备均由乙方承担。为保证建筑物安全性,该房屋的装修改造方案(包括外立面设计)必须经国家相关部门审定后方可实施。

5、乙方在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设备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并确保安全,如有损坏,应负责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承租期内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6、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对由乙方所出资的房屋装修、装饰及添附设备按照以下办法处理:可移动的部分由乙方自行移除,不可移动的部分由甲方无偿获得,甲方不予经济补偿。(电梯、中央空调、消防相关设施及增容设备等视为不可移动物)

第七条 房租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及更改或增加经营范围,发现此类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接触、终止与赔偿。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转租、拆改房屋结构、损坏房屋、改变经营范围,逾期缴纳租金及其他违法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3、合同期内乙方逾期缴纳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1%支付甲方滞纳金。

第九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非甲方过错或者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不可抗力等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则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如遇政府拆迁,乙方应无条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退还承租房产。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涉及拆迁补偿事宜,甲乙双方按《民法典》相关条款进行协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违反上述约定的,违约一方向未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定义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为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实际合同以具体详签为准。

 

甲方:                                 乙方: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制作参考格式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兹声明:  (姓名)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为我方“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期:                

 

 

 

 

注:1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期:           

 

 

注:1必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

诚信行为声明函

            

本公司作为“     (项目名称)                招租项目的投标人,郑重声明:

1、在参与本次同一合同项下的招租活动中,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2、在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行为),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内;

3、在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三年内的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行为;

4、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具有良好商业信誉;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期:             

4

 

运营方案及服务承诺

 

 

 

 

 

 

 

 

 

 

 

 

 

 

 

 

 

 

 

 

5

 

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面积

承租时间

年承租价(万元)

五年总承租价(万元)

 

 

 

 

 

五年总报价

大写:

1、此价格不含物业管理费用;

2、此价格不含水、电、网络、市容等费用。

 

 

             投标人 (自然人):           (签字)

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版权所有:吉林省地震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5788号        联系电话:0431-84538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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