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吉林省地震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防震减灾法定职责,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为核心,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为全省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保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执法制度体系
立足地震行政执法职能,完善配套制度规范,印发《吉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现场工作检查管理实施细则》,制定简明现场检查技术标准;联合省发改委出台《吉林省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指导目录(试行)》,推动重大工程安评应评尽评。严格落实《吉林省地震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做到规范性文件履行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及备案等程序。
(二)规范执法实施流程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聚焦安评单位从业行为等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检查1次。高效办理行政许可,全年完成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许可批复4项。完成4家安评单位信用评价并公告,开展安评领域公平竞争专项自查,规范市场秩序。
(三)强化执法能力建设
组织各类行政执法业务专项培训,覆盖省市县执法人员200余人次,组织1人参加应急管理部综合执法培训并通过考核。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市县地震工作部门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落实抗震设防要求情况行政检查,指导市县地震行政执法人员对6项地震安全性评价现场工作进行监管。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无执法行为被依法纠错情形。依托“5・12”防灾减灾日等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发布法治宣传内容,推动执法与普法深度融合。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安评报告技术审查结果复核、评审专家能力评估等制度需要持续完善。二是重点领域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还不足。三是普法宣传形式创新性不足,针对性宣传成效不够明显。
三、2026年工作打算
以“十五五”规划开局为契机,一是完善执法制度体系,推进地方防震减灾配套法规修订;二是深化重点领域执法,强化重大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健全“信用+执法”监管模式;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针对性培训,配齐基层执法装备;四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提升社会防震减灾法治意识,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筑牢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法治防线。
吉林省地震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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